(北海14日訊)疑錢財糾紛產生誤解而引發不滿情緒,一名本地男子涉嫌向一對夫妻的住家連開兩槍,昨日被警方控上法庭,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40年及不少於12下鞭笞的刑罰。

這起事件於本月5日,在北海怡園附近的一間住屋發生。當時男事主的妻子正好在場,目睹了整個案發經過,即被告向其住家牆壁連開兩槍,所幸沒有釀成人命傷亡。
威北警察總部昨晚在面子書專頁發帖指出,被告於昨日被押往北海法庭,在地庭法官諾阿紮的面前進行提控。
被告是觸犯1971年軍火(增刑)法令第3條文(37法令);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監禁30至40年,以及鞭笞不少於12下。
隨著這對夫婦報案,威北警方刑事調查組員很快就成功將嫌犯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