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1日訊)針對國盟願援助涉及“集裝箱壓斃華女案”的羅厘司機家屬,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今日質問,為何國盟不幫助受害者家屬,他們也是馬來西亞公民。
“難道受害者的性命就毫無價值嗎?看來當中有些隱喻…”

他今日在面子書貼文,針對上述事件作出回應。
伊斯蘭黨哥打峇魯國會議員達基尤丁日前在國會說,國盟願意為在上述案件中,不獲保釋的51歲羅厘司機馬希占佐哈裏的家人,提供援助。
達基尤丁說,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條文闡明,若法庭沒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犯下不準保釋的嚴重罪行,那麼法庭可考慮讓被告保外候審。
“被告(馬希占佐哈裏)被控上庭那天在法庭外展示’V’手勢,主控官隨後向法庭要求不允許被告保釋。不允許保釋,那麼他(被告)的家人怎麼辦?我不是在為他求情,隻是禍不及妻兒,羅厘司機收入本來就少,現在他在牢裏,他的小孩怎麼辦?”
馬希占佐哈裏被控於本月13日早上9時30分左右,在威中哥本西烈路以魯莽方式駕駛重型羅厘,導致21歲轎車司機李紫柔身亡,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