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有难民卡的外籍男子,与一名本地男子起口角打架时,竟动手把对方的左眼球给挖出来,如此骇人的行为,令人不安。
受伤的本地男子虽没死,但永久性残疾,从此失去左眼,还终生带着阴影过活。
本地男只不过是醉酒骚扰他人,但外籍男嫌犯真有必要挖出对方的眼睛?答案是否定的。
由此可见,这名外籍人士在解决纠纷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与本地人大不相同;笔者就不知道,这名外籍男在其原本的国家国度里,解决纠纷是否都采用如此凶残的手段?
当我们遇上宿醉人闹事,通常都是避之则吉,因为醉汉不在状态是多说无用的,更不需要认真去跟对方理论一番,因此纯粹只是宿醉闹事就直接把对方眼睛挖出来,也太凶残了!
表面上看,这名外籍男子和其他街上看到的外籍人士无异,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们并不知道,这些不知从何管道进入我国落的人士,在他们原属国家是否有案底?有持难民卡也好丶没持难民卡也罢,我国社会上还有多少这类凶残人?
过去,有许多涉及这类持难民卡外籍人士的凶杀案,往往都是手段凶残让人不寒而栗,包括大山脚多年前也曾发生多宗杀人截肢案,被杀者身首异处且随处乱丢,相当恐怖,轰动一时。
虽然“挖人眼案”只是一宗个案,但政府有必要正视这些外来的外籍人士,不论有无持难民卡,其心灵是否存在如此扭曲的状态?动不动就杀人丶挖人眼睛,成为社会祸害和计时炸弹,扰乱社会安宁。
而且,这些外籍人士和本地人打从根本上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就不同,注定会和本地人引起摩擦和起冲突,比如有些外籍人士喜欢在屋外光天化日下洗澡,随地乱丢垃圾丶吐痰丶不卫生。
我国政府应严查所有持难民卡外籍人士,找机会提早把他们遣送回国,切勿因为一句人道,就把对方留下,结果受害的是大马本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