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6日讯)承认偷窃解款车20万令吉的保安员法鲁菲兹尔(38岁),今日被判监禁1年和罚款4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还需要监禁一年替代。
首被告是在昨日与另外2名保安同事,即次被告莫哈末祖尔希米(37岁)及第3被告莫哈末法兹里(28岁)被控于本月19日早上10时34分,在哥打士打县水晶工业园附近的红绿灯,盗取僱主公司Kawal Wiramas 有限公司的20万令吉现金,牴触刑事法典381条文(监守自盗),并可在同一法令34条文下同读。

此控状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
首被告认罪,但次被告和第三被告都不认罪,而推事西蒂诺喜达雅也在今日宣判首被告的刑罚。
根据日前报导,3保安员早前到警局报称,解款车在运钞途中遭匪徒劫走20万令吉现金,警方经调查后揭发是保安员监守自盗 ,警方随后起回全数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