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8日訊)峇眼惹瑪州議員朱悅權和峇眼達南州議員古馬蘭強調,檳州行政議員再裏爾不應該包庇犯錯者,必須對兩次將峇眼國會選區道路撥款挪用至其他地區的公務員,采取行動。
他們今日發聯合文告,對再裏爾昨天在檳州議會選擇偏袒犯錯的公務員,而非支持自己領導人的做法,感到非常遺憾。
“再裏爾認為峇眼國會選區重新獲得140萬令吉的撥款,此事便可了結,而無需對挪用道路撥款的公務員采取任何行動。我們無法接受這樣的處理方式,因為這與失信案公款被挪用的案例無異,即使挪用的資金最終歸還,其行為依然構成犯罪。”

他們說,事件涉及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所爭取到的國會選區道路撥款,其中140萬令吉款項被挪用的爭議。林冠英於今年4月19日成功向工程部長爭取到560萬令吉的道路撥款。
“批準信件明確指出,這筆560萬令吉撥款是專門用於峇眼國會選區內的所有地區,並未提及用在其他地區。然而,其中的140萬令吉本應在峇眼達南州議席範圍內使用,卻被挪用至峇眼國會選區以外的地區使用。”
他們說,在林冠英努力下,才成功從中央政府的其他資源中重新獲得這筆140萬令吉,並將其用於峇眼達南州議席範圍內的聯邦道路建設。
“這已是第2次中央政府撥給峇眼國會選區的道路撥款,被未經工程部長同意而挪用的情況。首次挪用事件發生在去年,當時50萬令吉的道路撥款被挪用。如果不采取行動,我們擔心撥款挪用問題會一再發生。
他們遺憾再裏爾仍堅持相關公務員沒有任何過錯。
他們強調,作為一名州議員,有責任和義務確保每一分錢的州選區撥款都用在選區內,以惠及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