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槟城高庭今日宣判,伊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发表的“表亲论”属诽谤而败诉,需赔偿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党主席林冠英和副主席郭素沁共75万令吉,以及7万5000令吉堂费。
胜诉的3人,分别为林吉祥获赔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及郭素沁20万令吉;西蒂玛丝杜拉也须分别支付2万5000令吉堂费给3人。
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说,西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甘马挽补选期间发表的言论,并通过社交媒体传播,具有诽谤性质,且缺乏证据支持。
他指出,西蒂玛丝杜拉的行为带有恶意,其“公正评论”的抗辩理由无法成立。
他说,西蒂玛丝杜拉未能证明其言论有正当理由、是公正评论及无意散播有关的诽谤言论。
郭树顺今午在Zoom视讯中作出宣判时,这么指出。
“我在此宣判中考虑的原因,包括林吉祥是资深政治人物,并获得国家元首册封丹斯里勋衔。”
“有关诽谤性言论,更偏向与林吉祥及林冠英有关,因此答辩人需给这两名起诉人,高于郭素沁的赔偿数额。”
郭树顺也发出庭令,禁止西蒂玛丝杜拉再对3人发表、书写或刊登,此案中的诽谤性字眼或类似字眼。
西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甘马挽一场活动上,说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及已故前马共总书记陈平有亲戚关系,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与郭素沁也有亲戚关系。
林冠英于同年11月7日限西蒂玛丝杜拉在48小时内出示证据证明林吉祥、李光耀及陈平三人是表兄弟关系,在未获得回应后,3人即正式提出诉讼。
法官郭树顺:西蒂身为博士
却引用无根据内容
郭树顺说,答辩人西蒂玛丝杜拉声称资料是援引自国阵竞选手册内容,然而该宣传手册,没有作者,没有出版社,同时也没有国际标准期刊号(ISSN)及国际标准书号(ISBN),因此不可靠,无法作准。
他说,答辩人声称,由于国阵政府已执政超过60年,因此国阵宣传手册可靠,但是法庭不认同此事。
他说,虽然身为一名博士,西蒂玛丝杜拉却引用及散播毫无根据的内容。
郭树顺说,身为国会议员及公众人物,答辩人理应向同为国会议员的林冠英及郭素沁,进行求证。
“林吉祥在2017年,已否认与陈平的亲戚关系,网上也可搜寻到。”
“答辩人指起诉人与被禁止的政党及其领导人挂钩,影射他们支持共产党。”
他说,虽然政治人物可互相批评,但不可诽谤。
西蒂律师:
审查判决后再决定下部行动
西蒂玛丝杜拉的代表律师尤斯法里扎说,律师团将审查完整的判决理由后,根据情况,向对方提供相应的建议。
他受询及是否会上诉时,这么指出。
起诉方的代表律师包括山卡拉奈尔、雷尔、潘伟健和王国进,西蒂玛丝杜拉的代表律师则包括尤斯法里扎、莫哈末法依兹、努伊法和艾米沙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