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指出,罚款已经无法有效阻止一些人乱丢垃圾,因此内阁原则上同意修改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卫生法令、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及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乱丢垃圾而罪成者,都将被“邀请”协助清洗水沟和打扫街道。
乱丢垃圾将被罚打扫街道,这听起来就是非常好的政策啊,真的应该举手赞成。
清道夫每日辛劳的打扫街道,就是为了让整座城市更干净,也是美化市容,但却有不负责任的人,喜欢随手将垃圾丢到路边或是海里及河里,造成环境濡染,所以就应该让他们去体验打扫街道或清洗沟渠的辛劳,让他们感同身受,才能体验到打扫过程的辛苦,以后才不敢乱丢垃圾。
最重要的是,做错事被罚在街边打扫,相信也会让很多人“害怕”,才不敢再次犯错。
前面说了,这只是听起来很好的政策,但更重要的是在落实及执法方面。
倪可敏以新加坡作为例子,指该国的社区服务惩罚已经被证明有效,实施30年以来,如今已经没有人敢在该国乱丢垃圾。
众所周知,新加坡的严肃立法严格执法是出了名的,这项惩罚能够奏效,除了是惩罚内容外,更大程度上是严厉的执法,这才是真正让人害怕的。
只要执法人员可以严厉且公正的执法,相信可以较少很多罪案的发生,就以槟岛的情况来说,乱丢垃圾的罚款可高达500令吉,在如今经济不景的情况下,丢一次罚款500令吉,再丢一次再罚款500令吉,难道起不到威慑效果吗?
修法后的执法才是重点,希望这不会又是雷声大雨点小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