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5日訊)發表“表親論”誹謗案敗訴的伊黨甲拋峇底國會議員西蒂瑪絲杜拉指出,需先研究法庭判詞後,才會采取進一步的行動。
她是在接受網媒“當今大馬”詢問時回應,會在閱讀書面判詞後,才決定下一步。
“在做出任何決定前,我們將先研究完整的判詞。”

檳城高庭昨日宣判,西蒂瑪絲杜拉發表的“表親論”屬誹謗而敗訴,需賠償行動黨元老丹斯裏林吉祥、黨主席林冠英和副主席郭素沁共75萬令吉,以及7萬5000令吉堂費。
勝訴的3人,分別為林吉祥獲賠30萬令吉、林冠英25萬令吉和郭素沁20萬令吉;西蒂瑪絲杜拉也須分別支付2萬5000令吉堂費給3人。
西蒂瑪絲杜拉於去年11月4日在登州甘馬挽一場活動上,說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和已故前馬共總書記陳平有親戚關係,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和郭素沁也有親戚關係。
林冠英於同年11月7日限西蒂瑪絲杜拉在48小時內出示證據,證明林吉祥、李光耀和陳平三人是表兄弟關係,在未獲得回應後,3人即正式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