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1日訊)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孫達拉祖指出,一旦七條路網寮可負擔房屋獲得完工證(CCC),居住在海墘海邊的居民就必須要搬遷。
“預計會在明年第3季度發出搬遷令給當地居民。”
他是在檳州第15屆第2季第2次州議會,書面回答彭加蘭哥打區州議員王宇航的提問時,這麼說。

他說,接獲搬遷令的居民將會根據指南獲得賠償,即獲得1間廉價屋(RMM A),或是現金賠償4萬2000令吉(與1間廉價屋同等價值)及搬遷費。
他說,州政府將會與接獲搬遷令的居民展開調查及聆聽會,以確定在相關指南下獲得賠償資格的居民。
他也說,在有關房屋計劃中,有280個廉價屋單位將會用來賠償及安頓接獲搬遷令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