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3日訊)30歲青年在泰國合艾旅遊後,試圖將購買的10克塊狀大麻藏於塑膠袋內帶回國,不料在入境時遭關稅局攔查,當場被捕。
玻璃市關稅局主任依斯邁今日在記者會說,該名男子來自柔佛州,與7名家人及友人同行,於本月2日下午3時30分,搭乘一輛泰國注冊的客貨車,取道巴東勿刹關卡入境我國。
“當執法人員指示所有乘客將隨身行李搬下車接受檢查時,發現車後座留有一個塑膠袋。執法人員要求物主將該袋子取下接受檢驗,結果從中搜出大麻,該男子當場被捕。”

他指出,該塊狀大麻被藏在兩個玻璃瓶內,隨後塞入一個裝滿食物和飲料的塑料袋中,企圖掩人耳目。
“據估計,這批大麻的市值約200令吉,而涉案的豪華客貨車,市價接近17萬令吉,也已被當局充公。涉案青年已於近日在加央法庭被提控。”
依斯邁補充,關稅局是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6條文調查此案,若罪名成立,涉案者可被判處不超過2萬令吉的罰款,或最高5年監禁,亦或兩者兼施。
他提醒公眾,盡管泰國已將大麻合法化,但在我國,大麻依然是違禁毒品。任何人若被發現攜帶或私運大麻入境,均屬觸犯危險毒品法令,將面對嚴厲的法律製裁。

草叢起獲9萬3000令吉大麻
疑等接頭人取貨
玻州港口關稅局執法員在玻州武吉布爹岸邊一帶巡邏時,發現一批無人認領的壓縮塊狀大麻,總重達30.01公斤,估計市值9萬3000令吉。
依斯邁說,執法員是在1月28日早上11時15分左右起獲這批毒品,它裝在兩個白色大塑料袋內,藏放在岸邊一處草叢中。
他說,初步調查顯示,這批毒品很可能是通過海路由漁船從鄰國私運入境後,放置在該處等待接頭人前來取貨。
他說,該局已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調查此案。
此外,他也透露,玻州關稅局在今年11月21日至本月11日期間,分別在另4項突擊行動中,
被充公物品包括價值1300令吉左右的逃稅香煙、1萬5500令吉的逃稅烈酒、60公斤葛冬葉,以及從浮羅交怡免稅島運到內陸的9件虛假申報的二手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