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行動黨主席林冠英直言,前首相丹斯裏慕尤丁是富有的人,有能力支付誹謗案敗訴後,被法庭諭令支付的135萬令吉賠償及5萬令吉堂費。
林冠英是在去年3月27日入稟法庭,針對慕尤丁於去年3月9日,指控他擔任財長時,撤銷商業大亨丹斯裏賽莫達的艾布卡立基金會享有之免稅優惠一事,起訴對方誹謗。
高庭在今年11月8日裁決慕尤丁誹謗林冠英成立,必須支付135萬令吉賠償,以及5萬令吉的堂費。
林冠英隨後基於慕尤丁未準時繳付賠償金而向法庭提出申請,尋求宣判慕尤丁破產;慕尤丁則已尋求暫緩執行裁決,以便上訴。

不過,林冠英入稟宣誓書反對慕尤丁申請暫緩令時說,慕尤丁在2020年7月作出的公開聲明,證明對方有能力支付。
“自由今日大馬”報導,他提及,反貪會此前公布內閣所申報的財產顯示,慕尤丁的月收入為9萬3841令吉65仙,並擁有價值1000萬至1500萬令吉的資產。
他說,雖然判決金額龐大,但並不構成需要暫緩執行的特殊情況。
法官羅茲擇定周一(16日)聆審慕尤丁提出的暫緩執行裁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