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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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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法令保护现场急救人员 卫长:望本届内提呈《好人保护法》

(槟城14日讯)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阿末指出,卫生部计划提呈“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Act)”(或俗称“好人法”),通过“善意救人免责”条款鼓励见义勇为者,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他人而不必担心法律后果,如救助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伤害而被起诉。

他说,我国目前没有人任何保护现场急救人员(First Responder)的法令,因此,他希望能在本届国会内,可以提呈“好人法”。

“这会在下周的内阁后会议,率先提呈该建议。”

他今日为第一届社区现场急救人员大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是回应槟城中央医院急救部顾问医生王黛琳在较早致辞时,向中央政府能够推行,以及加强在校的心肺复苏术(CPR)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训练的建议。

祖基菲里阿末(右)亲自示范如何使用AED。
祖基菲里阿末(右)亲自示范如何使用AED。

他说,“好人法”必须在第15届国会会议期间落实,因此还有3年的时间。

“如果我国要有该法令,就必须修法,也必须要有其他国家相关法令作为参考。”

祖基菲里阿末说,卫生部有关注上述事项,不过在提呈给内阁前,该部门需要研究。

另外,他说,大马的心搏骤停(SCA)的生存率是1%或更少,若没有获得任何的急救,每等1分钟,患者的存活率便会降低10%。

槟州卫生委员会主席魏子森指出,虽然目前我国没有任何法令保护现场急救人员,不过至今也没有发生现场急救人员被起诉的案件。

“但是迈向立法来保护现场急救人员,是很好的举止。”

大马心肺复苏协会前主席莎峇丽雅透露,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多少人接受使用AED的训练。

“在挪威,该国已经有98%的人口,是懂得如何使用AED”。

出席者有槟州卫生局主任拿督法兹拉、槟城中央医院院长吴乾光、ZOLL医疗机构副主席克里斯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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