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高庭将于于明年1月23日(周四)聆审,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西蒂玛丝杜拉提出,要求暂缓执行须需缴付82万5000令吉赔偿金给3名胜诉行动党领袖的申请。
槟城高庭于今年12月4日宣判,西蒂玛丝杜拉发表的“表亲论”属诽谤而败诉,需赔偿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党主席林冠英和副主席郭素沁共75万令吉,以及7万5000令吉堂费。

西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活动上,说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及已故前马共总书记陈平有亲戚关系,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与郭素沁也有亲戚关系。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昨日报导,起诉方代表律师奈尔说,针对暂缓执行刑罚申请的聆审已提前,原本是订于2月19日,而这将决定西蒂玛丝杜拉是否能延迟付款,同时有时间寻求进一步的法律补救;因此,对该案判决的临时暂缓执行已被批准至1月23日。
不过,他说,按照高庭法官郭树顺的说法,通常是不批准暂缓执行金钱方面的判决,无论如何,为了公正,法官还是批准了暂缓执行并将会在1月23日聆审有关申请及作出决定,届时如果高庭不批准,那他已被指示启动破产等程序。
另一方面,伊斯兰党也发动筹款运动,为西蒂玛丝杜拉筹集资金缴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