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借出銀行戶頭當“錢騾”,私人公司分析師今日被控上浮羅山背推事庭,否認有罪。
據《光芒日報》報道,44歲的被告卡萊瓦尼被控,通過快遞將其提款卡交給一名居住在霹靂州珠寶(Chemor)的男子。
控狀指出,被告來自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其銀行戶頭內持有另一名女子的750令吉款項。被告被控於12月13日中午12時42分,在峇六拜的一間住宅內犯下此罪行。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424B條文下被控,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不低於1萬令吉且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於一年且不超過7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的副檢察官為林錦鴻(譯音),被告則由律師尤格斯辯護。林錦宏建議為被告設定1萬令吉的保釋金。
然而,尤格斯請求法庭降低保釋金,他說,被告家庭經濟困難,且被告的兒子患有腳踝和荷爾蒙問題,而她因財務困境向非法放貸者借款。
“鑒於損失金額僅為750令吉,1萬令吉的保釋金相當於損失金額的10倍,明顯過高。”
推事謝慧婷(譯音)最終裁定保釋金為1000令吉,並要求提供一名擔保人。同時,被告需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報到一次。
被告的家人已於今日支付保釋金。案件將擇期進一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