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3日訊)一名6個孩子的父親,早前透過TikTok網購仿製步槍給11歲兒子,他今日被控持有2把仿製槍械俯首認罪,被判罰款1800令吉。
47歲的被告納西爾奧斯曼,今早被扣押上浮羅山背法庭面控。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1月6日早上9時,在新港一間屋子內,在沒任何執照情況下,擁有2把仿製步槍,觸犯1960年軍火法令第36(1)條文。


被控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最高1年監禁,或被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聆聽控狀後表示認罪,而主控官努斯哈妮要求法庭給予被告適當的懲罰。
來自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的代表律師艾德蒙安東尼,向法庭求情時指出,被告任職送貨員,月薪僅2000令吉,必須負擔2名妻子及6名仍在求學孩子的生活費。
他說,被告並不知情持有仿製步槍是犯罪行為,請求法庭給予輕判。
被告也告訴法庭,有關仿製槍械是他在TikTok社媒購買,是為了給11歲孩子當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