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4日讯)吉打华人大会堂会长拿督锺来福说,如果州政府强制要求所有广告牌和招牌附加爪夷文,这将是一项既不亲民又浪费资源的措施。
他说,广告牌通常设置在较高的位置,如果要更换原有的广告牌和招牌并附加爪夷文,费用将介于数百至上千令吉之间。
锺来福今午接受《中国报》电访时,这麽说。


他说,即使是新制作的广告牌和招牌,也不应该被强制要求附加爪夷文。
他指出,根据吉打州地方政府条例,条例中仅提倡鼓励人民使用爪夷文,而如果强制实行,则会违背条例的初衷。
他说,吉华堂不反对州政府以鼓励的方式让商家在招牌上置放爪夷文,但却反对州政府强制规定。


他说,国家宪法已阐明,以罗马文字书写的马来文是我国官方语言,如果州政府强制商家必需在招牌或广告牌上置放爪夷文,此举已违反宪法。
他续说,如果州政府执意落实这项强制性的规定,吉打华堂坚决反对,同时也会采取途径向州政府表达吉华堂对这项措施持反对的立场。

他认为,目前这只是吉打州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曼苏的建议,尚未在州行政议会中获得通过,但这一建议并不实际。
他还提到,即便是友族同胞,也并非所有人都精通爪夷文。
吉打州政府建议,强制州内所有广告牌和招牌附加爪夷文,作为罗马文字(rumi)之后的第二种文字,而其他语言文字也可以作为广告牌上的第三种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