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5日訊)巫裔女子因接受酬勞駕駛車輛載送3名非法入境者自鄰國進入我國,最終被執法員查獲並提起訴訟,女被告在庭上認罪,並被判處罰款1萬8000令吉,涉案車輛也被沒收並歸政府所有。
吉打移民局今日發文告說,該案件於本月13日,在亞羅士打地庭審理並作出判決。
女被告拉芝拉阿都拉薩日前被控在黑木山關卡涉嫌載送3名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士進入我國,最終在檢查站被執法人員查獲,並依據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條文展開訴訟。

根據該條文,罪名成立的情況下,涉案人員可能面臨最高3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刑罰。
法官馬迪阿都哈密判處被告罰款1萬8000令吉,若沒能力繳付,則須以8個月監禁代替。
被告最終繳清罰款,當庭釋放。
此外,法官也裁定涉案車輛也被沒收,歸給政府。
此案主控官法拉哈菲達副檢察司, 來自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