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5日訊)一名助理婚姻注冊官涉嫌收受賄賂2萬6300令吉,以協助辦理海外婚姻注冊,今日在加央地庭面對7項指控時不認罪。
被告莫哈末依沙(53歲)被控於2022年12月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間,在玻璃市港口一間銀行收受賄賂,在玻州宗教局協助辦理海外婚姻注冊手續,但並未按照2006年伊斯蘭家庭法規的程序進行。
被告觸犯2009年反貪汙法令第16a(A)條文,可在同法令第24條文下被判,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罰款不少過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法官拿督努阿曼允許被告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丶需交出護照給法庭及每月到反貪會報到,該案件擇定2月28日過堂。
該案件主控官是反貪會官員蘇賈達,被告辯護律師是阿裏夫和祖海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