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6日訊)一名涉嫌襲擊女友的41歲的市場執行員,在嚴重致傷他人控狀下,被控上檳城地庭時,不認罪。
被告阿茲蘭被控於2023年11月15日,在丹絨道光Tri Pinnacle公寓的女友瑪莉安妮(38歲)家中發生爭執時,襲擊她,觸犯刑事法典第325(嚴重致傷他人)條文。
在該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監禁7年及罰款。
主控官努魯阿迪卡副檢察司要求法庭將保釋金訂為1萬令吉,並發出禁令,禁止阿茲蘭聯係受害者或任何證人。
阿茲蘭的律師尤索夫依德裏斯為被告求情,希望法庭降低保釋金額。
他說,被告月入僅3000令吉,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需要供養妻子及兩名正在上學的孩子。
尤索夫說,被告一直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並按指示出庭,保釋的目的是確保被告出庭,而不是帶有懲罰性質。
“鑒於當前的經濟狀況以及被告所面臨的處境,1萬令吉的保釋金要求過高,希望法庭能考慮降低金額。”
法官西蒂努魯蘇海拉最終決定,允許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6000令吉保釋,同時下令被告不得接觸受害者或她的家人。
她將此案訂在2月19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