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17日讯)厨师脚踢一名正在执勤巡警的摩哆,今日被控上法庭并俯首认罪,罚款2500令吉。
被告是现年33岁的莫哈末依得里斯,今早被控上威南爪夷推事庭。
推事努鲁爱娜裁决被告被罚款25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他将会面临5个月的监禁。

根据控状,被告於本月14日,中午12时25分,在威南华都村一带,对一名执勤巡警动粗恐吓。
该被告在刑事法典353条文(使用武力阻止公务员执行职务)下被控。
根据警方调查报告,2名巡警在双溪峇甲一带巡逻时,要求被告停下摩哆接受检查,但被告却踢巡警的摩哆,导致该警员摔倒。
在审理过程中,主控官诺拉菲法副检察司要求庭上判处有期徒刑,作为教训。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GBK)的被告代表律师M.凯瑟琳,要求减轻刑罚,表明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加上要赡养家人。
另外,在同一个推事庭,该名被告也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被控,即持有1.4克海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