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0日訊)患有一級自閉症譜係障礙(ASD)的檳城醫生莊寶鍾,兩次向政府醫院申請心理學官員(Psychology Officer)的永久職位均遭拒,原因是他持有殘疾人士(OKU)卡。
他隨後入稟法庭,指控受到歧視並要求司法審查,最終獲檳城高庭判決勝訴。
根據網媒“自由今日大馬報導”,檳城高庭法官拿督郭秋順推翻了政府以殘疾為由拒絕莊寶鍾申請永久職位的決定。
同時,法官在判詞中,也指示公共服務委員會安排莊寶鍾進行線上面試,並在一間政府診所接受心理測試。
他也下令公共服務委員會和政府,在莊寶鍾未來申請心理學官員職位時,必須避免因其殘疾而歧視。
他指出,公共服務委員會和政府在考量公共服務就業申請時,必須遵守聯邦憲法第8(1)條文,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以及2008年《殘疾人法令》第29條文,確保不歧視殘疾人士。
殘疾人希望法律改革小組(Harapan OKU Law Reform Group)對此判決表達讚賞,認為這是捍衛殘疾人權利的曆史性裁決。
根據該小組的文告,莊寶鍾自2020年10月起擔任衛生部合約輔導員,2021年首次申請心理學官員的永久職位。
“莊氏持有輔導心理學碩士學位,符合衛生部的學術要求,並成功通過篩選進入面試名單,但最終未能獲得該職位。”

已為超過千名患者提供輔導服務
殘疾人希望法律改革小組指出,莊寶鍾2022年在公共服務委員會的帳戶中更新了殘疾狀態,但這並未影響他的工作表現。
“他的記錄顯示,他已為超過1000名患者提供2000多小時的輔導服務。”
報導也指,莊寶鍾於2023年12月再次申請該永久職位,但未能進入面試名單。
根據公共服務委員會網站的說明,他被認定不符合學術要求。然而,在多次與該委員會人力資源部門聯係後,莊寶鍾被口頭告知,未入圍的原因是他持有殘疾人士卡。
莊寶鍾因而申請司法審查,聲稱拒絕其申請的理由違反了平等權利及2008年《殘疾人法令》第29條文中所保障的平等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