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8日訊)檳州水警第一分隊在農曆新年第二階段特別行動中建功,破獲海上軍火走私,逮捕4名漁民。
檳州總警長拿督韓查今午在檳州水警總部召開記者會說,水警根據情報,於昨午3時10分左右,在北賴港口海域附近,發現2艘未經注冊的可疑船隻,駛往檳城大橋方向後,隨即便派員靠近並攔截有關船隻。
他說,警方從中起獲1把M4步槍、8個M4彈匣、約600發M4子彈,以及5把手槍、6個手槍彈匣、4盒共200發的9毫米子彈。
他說,警方共逮捕4名年齡介於22至57歲,分別是2名本地男子及2名印尼男子,同時正在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團夥涉及其中。
他說,根據初步調查顯示,2名印尼籍男子,相信先是持有合法證件進入我國,再通過海路前往泰國,將有關軍火走私帶入我國,用以非法用途,唯具體動機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這些槍械被帶入我國後,主要是出售給本地犯罪組織,並可能用於犯罪活動,甚至涉及暴力主義活動。”
他說,警方懷疑有關船隻是在本地租賃,目前仍不清楚該4人是否為軍火商之一,或僅是涉及軍火買賣交易。
他說,4人裏有3人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另1本地男子則有毒品犯罪前科。

走私軍火與東盟會議無關
韓查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說,走私軍火屬個別案件,與農曆新年,大寶森節等,及在檳城舉行的多項東盟會議活動沒有任何關係。
他說,警方亦在當中起獲1部衛星電話,4部手機、4030令吉現金、2本外國護照,和全球定位係統(GPS)設備。
警方已援引1971年軍火法令第7條文,從今日起至2月3日,延扣4名嫌犯助查。一旦罪成,嫌犯將面臨死刑或終身監禁,並至少鞭笞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