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3日訊)14輛長途和旅遊巴士因沒安排副駕駛員隨行,被檳州陸路交通局開罰單對付!
根據條規,巴士行程超過300公裏或4小時車程,必須安排副駕駛員隨行。

該局昨日在面子書撰文指出,該局於本月1日(大年初四,周六)在南北大道柔府收費站展開農曆新年公共服務車輛特別執法行動。
“除了上述沒有安排副駕駛員的違法情況,當局也在行動中發現其他犯規事項,包括沒有更新司機日誌及其他技術性錯誤。”
貼文補充,上述執法行動,旨在監督、偵查及對付違規公共服務車輛的司機,確保他們遵守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和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AP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