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7日訊)18歲印裔青年納溫遭同窗殘虐至死的4名被告表罪成立,此案將於7月8日至11日在檳城高庭,進行審訊。
根據“自由今日大馬”網媒報道,上訴庭於1月13日推翻檳城高庭的判決後,並命令被告上庭自辯,法官拉茲哈密則將案件定於7月8日至11日審訊,4名被告將自辯。
上訴法院三司一致推翻先前高庭的判決,4名被告表罪成立,並諭令延扣他們直至審訊。

辯方律師指出,預計會傳召7到8名證人出庭供證,而主控官為薩利紮副檢察司。
早前在檳城高庭審理此案的法官拉茲哈密,目前在馬六甲高庭服務,屆時他仍會親自參與該案件的審訊過程。
被告為拉哥蘇登(26歲)丶哥古蘭(26歲),和另2名案發時未成年的男子,4人在2023年被判無罪釋放。

此外,上訴庭也推翻4名被告涉嫌使用危險武器,襲擊納溫友人普雷文的無罪判決,並諭令他們出庭抗辯。
事發時,他與死者同樣遭受襲擊,而眼部和頭部嚴重受傷。
另一方面,上訴庭還維持另一名被告S.哥比納(34歲)的無罪判決,因為他在事發4年後才被起訴,並認為延遲起訴是不公平的判決。
上述案件發生在2017年,當時18歲的納溫在檳城牛汝莪敦沙頓花園,遭同窗殘虐至重傷並腦死,6月10日淩晨他被送院搶救,但一直昏迷不醒。
醫生曾告知,納溫肛門有被硬體插入的痕跡,生殖器官有傷痕,背部也被灼傷,他在醫院掙紮6天後,宣告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