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2日讯)一名38岁男子涉嫌冒充警察抢劫外劳,今天被控上庭,但被告不认罪。
被告莫哈末依山,今日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5年1月29日,晚上8时左右,在威北双溪赖的交界路口,冒充警察。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两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是诺阿拉米副检察司。
推事艾妮阿迪拉随后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并择定此案于4月22日过堂,以进行提交文件和让被告聘请律师。
据媒体报导,一名拥有14项罪案前科的38岁男子,涉嫌冒充警察抢劫一名40岁的外劳,被警方逮捕后遭延扣7天助查。
事发时,被告骑着一辆本田摩哆,拦下当时从威中诗布朗再也准备前往吉打双溪大年的受害者,随后抢走受害者的包包逃跑。受害者为取回包包与嫌犯发生搏斗,但仍遭被告抢走2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