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民政党槟州妇女组副主席王煦棱说,槟城国际机场电召车载客处规定的“7分钟”条例,对司机和乘客非常苛刻与离谱,并促请机场当局进行检讨。
她说,当局上周推出的这项电召车载客处制度,固然能纾缓机场入境大厅外,经常出现的电召车等候乘客大排车龙堵塞情况。但是,只允许电召车司机逗留载客处7分钟,过后每5分钟罚款10令吉,这是完全不合理,令人难以接受。
她质疑,机场当局是以何考量为基础,认为乘客在领取大包小包的行李后,能够迅速地在这么短的数分钟内,步行至该载客处,特别是如果乘客中有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士丶年长者丶孕妇与小孩等,或首次到槟城完全不熟悉载客处的国内外游客,那都是相当为难与不友善的措施。

王煦棱今日发文说,该局在制定此条例前,应与电召车司机代表及民众进行讨论,徵求意见。
“该逾时罚款数额,当局是否考虑司机们将要求乘客支付,进而加重乘客负担,拒绝支付的乘客或将与司机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她说,部分司机为避免高额惩罚,选择在路边等待乘客进入载客处才前往接送,不但失去当局设立该处的原意,也使路边出现更多电召车,造成另一堵车情况。
她补充,该电召车载客处告示牌说明字体显很小,会造成民众前往机场接送亲友时,误入该载客处停车,在离开时才发现须支付高昂停车费,掉入“机场泊车陷阱”。
她认为,当局应该安置更明显与清楚的告示牌,以提醒民众勿错误以为该电召车载客处是泊车场,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