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1日訊)檳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接獲情報後,突擊威北打昔牛汝莪一家倉庫,起獲334個價值約3萬3818令吉40仙的液化石油氣(LPG)氣桶。
檳州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長傑根說,該局在接獲民眾情報後,先展開一周的偵查,並於昨日下午3時展開突擊行動,並在該貨倉內發現了上述物品,包括14公斤和12公斤的液化石油氣桶的空桶,以及充氣桶。

他昨日召開記者會說,經過調查發現,該倉庫用於存儲液化石油氣氣桶,再分銷至威北其他地區。

他指出,該局將援引1961年統製品法令(122條令)展開調查此案,在此條文下,若罪名成立,個人罰款最高可達100萬令吉,若再次違規則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判處最高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至於有關違規公司,一旦罪名成立,最高罰款可達200萬令吉;若再次違規則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