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1日訊)民政黨檳州婦女組副主席王煦棱說,檳城國際機場電召車載客處規定的“7分鍾”條例,對司機和乘客非常苛刻與離譜,並促請機場當局進行檢討。
她說,當局上周推出的這項電召車載客處製度,固然能紓緩機場入境大廳外,經常出現的電召車等候乘客大排車龍堵塞情況。但是,隻允許電召車司機逗留載客處7分鍾,過後每5分鍾罰款10令吉,這是完全不合理,令人難以接受。
她質疑,機場當局是以何考量為基礎,認為乘客在領取大包小包的行李後,能夠迅速地在這麼短的數分鍾內,步行至該載客處,特別是如果乘客中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丶年長者丶孕婦與小孩等,或首次到檳城完全不熟悉載客處的國內外遊客,那都是相當為難與不友善的措施。

王煦棱今日發文說,該局在製定此條例前,應與電召車司機代表及民眾進行討論,徵求意見。
“該逾時罰款數額,當局是否考慮司機們將要求乘客支付,進而加重乘客負擔,拒絕支付的乘客或將與司機發生不必要的爭議?”
她說,部分司機為避免高額懲罰,選擇在路邊等待乘客進入載客處才前往接送,不但失去當局設立該處的原意,也使路邊出現更多電召車,造成另一堵車情況。
她補充,該電召車載客處告示牌說明字體顯很小,會造成民眾前往機場接送親友時,誤入該載客處停車,在離開時才發現須支付高昂停車費,掉入“機場泊車陷阱”。
她認為,當局應該安置更明顯與清楚的告示牌,以提醒民眾勿錯誤以為該電召車載客處是泊車場,而蒙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