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4日讯)一名警曹级警员涉嫌利用职权之便收取3万1000令吉贿金,作为不对付犯罪者的报酬,他被控上庭面对4项贪污罪名,但他否认有罪。
36岁的被告凯鲁阿扎哈面对首项控状指他在2021年6月15日早上11时30分,在居林高科技警局商业罪案调查部办公室,以贪污手段收取5000令吉贿金。
被告当时任职于笨筒警区,涉嫌收取贿赂,以换取不逮捕两名涉及刑事法典第420条欺诈罪的嫌犯。
此外,凯鲁阿扎哈还面临另一项指控,即企图收取1万5000令吉贿赂,作为关闭一份涉及同一嫌犯、涉嫌相同罪行的调查档案的报酬。
该事件发生在相同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被告面对第3项指控,指他在2021年6 月22在同一警局的男厕内收取 1000令吉贿金。
至于第4项指控,被告凯鲁阿扎哈被控于2021年6 月24 日在瓜拉姆大的某间商店前收取 1万令吉 贿赂。
地庭法官比西拉聆审后,谕令被告需付1万2000保释金 ,须由一名担保人担保,此案将在3月16 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是努纳吉哈督副检察司,被告辩护律师为阿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