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5日訊)疑對方欠阿窿不還債故意放火燒摩哆,兩名本地男子於昨日被控上北海法庭,面對一項蓄意縱火案指控時,否認有罪。
根據警方刑事調查組(JSJ PDRM)面子書昨日發帖顯示,這兩名被告分別為23歲和30歲的本地男子,根據控狀顯示,他們被指於2月12日向停泊在一間住家裏的一輛摩哆投擲燃燒罐子,導致受害人損失約2000令吉。

兩被告觸犯刑事法典第436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20年,另可加罰款。
據悉,此次事件相信是由於受害者的兒子未能償還大耳窿的貸款,而遭到有關縱火威脅。檳城警方刑事調查組是於2月19日和24日,在雪蘭莪成功逮捕該兩名被告。
兩被告否認有罪後,承審地庭法官阿紮哈卡斯蘭允準兩被告,各以6000令吉保釋金,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展4月15日過堂,以讓被告聘請律師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