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1日訊)一名加央伊斯蘭法庭助理主簿官涉嫌欺詐一對夫妻3000令吉,今日在加央第一地庭面控時否認罪行,獲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
46歲的被告莫哈末阿茲在今早抵達法庭時,為了躲避媒體鏡頭,讓其他人偽裝自己,以混淆現場記者的視線,然而在辦理保釋手續並離開法庭時,他最終還是被媒體捕捉到真實面貌。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1年3月17日在加央伊斯蘭法庭助理主簿官室內,誘導一男一女繳付3000令吉,作為在加央伊斯蘭高等法庭申請孩子鑒證的法援服務,但被告獲取款項後沒有為該對男女安排法援服務。
被告的行為抵觸刑事法典第417條文(詐騙),罪成可面對最高5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不認罪,同時要求審訊,並通過代表律師向法官申請保釋,理由是需承擔家中四名仍在求學的子女及年邁體弱的父親的生活開支,因此請求降低保釋金額。
控方建議法院設定 1 萬令吉的保釋金,然而法官最終裁定被告以8000 令吉保釋,並嚴令不得接觸或騷擾受害者及證人。
此案法官為莎麗花,主控官為阿末法力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是蘇海與阿裏夫法漢。
此案定於4月26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