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若逃回越南 誰負責?” 恒毅生家屬不滿 遲遲不控女司機
(檳城23日訊)越南女司機醉駕撞死18歲青年”案,死者家屬質疑,為何警方至今未對涉案司機采取行動,家屬代表律師更質問,有關調查遲遲未能完成,是否在等待“某人”指示。
此案於2月19日晚上,發生在日落洞路,死者為恒毅中學畢業生莊愷桁,他在事發時與友人用餐後步行回家,卻遭到由越南女司機駕駛的本田轎車撞擊,頭部受重創,當場喪命。
死者父親莊福仕不滿警方沒扣留及提控涉案越南女司機,更質問如今越南女司機獲保釋外出,若對方逃回原本國家,誰要負責?

他說,他在大約1星期前致電查案官了解情況,對方隻指正等待化驗報告。
他今日在日落洞區國會議員雷爾協助下,召開記者會這麼說。
家屬代表律師黃景亮質疑,當局至今還未完成調查報告,是否在等待“特定人士”指示。
他詢問,案發時女司機車上嬰兒的父親是誰,質疑嬰兒父親沒照顧好孩子,可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下被調查。
雷爾也詢問警方,為何女司機至今未被提控、查案官是否為女司機做酒精測試,以及為何警方允許涉案女司機保釋。
他說,類似此案,一般上警方會扣留涉案司機,然後在提控,若涉案者是外國人,法庭通常不允許保釋,若要保釋也會設下條件,如交出護照、高保釋金及2名本地人保釋、每月向鄰近警局報到,並禁止駕駛至案件結束。
“涉案女司機是外國人,她逃跑機率很高。”
他說,目前不知涉案越南女司機是否已逃回原本國家,或仍在檳城,但女司機沒被禁止駕駛,若還在檳城,仍可開車外出,對公眾造成危害。

雷爾質疑 女司機有“硬後台”?
雷爾詢問,該名越南女司機是不是認識某位“人物”,才遲遲未被提控,因此他希望可以知道該名女司機的背景。
他說,由於事發時車內仍有1名嬰兒,因此也必須厘清,女司機是因為分心照顧嬰兒,或是酒駕,才會釀禍。
出席者,包括峇都蘭樟區州議員王耶宗等。

副警區主任李瑞式:案件關乎人命 警方須嚴謹調查
東北縣副警區主任李瑞式警監指出,目前警方還在等待解剖報告及化驗報告,更指此案關乎人命,警方會嚴謹調查,絕不草率。
他說,這些專業報告是由各機構負責,如中央醫院負責解剖報告、化驗局負責化驗報告,警方必須等待這些機構提供的報告化學報告,通常需要數月時間,待所有文件齊全後才能向總檢察署提呈調查報導。
“警方到時將會向總檢查署建議,以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來提控越南女司機。”
他強調,警方隻是負責調查,若嫌犯被法庭定罪,法官將會依法下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