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23日訊)峇甲亞蘭州議員羅煒家指出,自2024年8月起,大型企業已經全面推行電子發票係統,今年逐步擴廣至所有企業和個體業者,這已不再是“要不要準備”的問題,而是“準備得夠不夠快”的課題。

“我接觸到許多中小企業、微型商家等反映,他們聽過電子發票,但面對搞不清楚怎麼操作、如何申報、又怕犯錯等問題。”

他今早出席,由其服務中心主辦的“E-Invoice 實戰分享會”,致詞時這麼說。該活動有超過30人報名參與。
他說,今天的分享會,不是談理論,而是談“實戰”,要讓大家聽得懂、學得會、帶得回去、用得上。
他鼓勵大家,電子發票並不可怕,可怕的是選擇不學習和不改變。
該分享會主講人資深審計師吳鎮羽直言,我國是世界上漏稅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在落實電子發票後,將增強透明化和稅收的公平性。
“其實電子發票對於企業而言具有好處,包括減少人工錯誤、簡化報稅、優化運營,同時符合財務數字化的趨勢。”
他說,電子發票類型分為發票、貸方借據、借方票據和退款憑證,在特定情況下,買方也可以開具自開發票。
“政府設定年收入50萬令吉以上的商家,都需要開具電子發票,而低於15萬令吉商家可豁免。”
他說,政府是依據商家2022年的年收入來分階段落實電子發票製度,對於今年新創立的企業,可在第四階段即明年1月1日開始落實。
對方沒電子發票 仍可交易
現場學員詢問,若供應商屬於豁免電子發票商家,是否可以與他們進行交易,對此吳鎮羽說,雙方仍可以進行生意來往,由買家自開發票。
他建議商家采用銀行或電子錢包轉賬,以保留交易記錄,成為自開發票的附件證明,一旦日後被相關單位調查時,仍可出具證明。
“開具發票時,必須寫上雙方信息,即個人名字與身分證號碼或商家名稱與稅號,但基於一些個人或商家不願提供這些資料,故而影響另一方開具發票,對此,可以填寫‘大眾(general public)’,同樣的,建議線上交易,以保留證明。”
他相信,未來會有商家濫用“大眾”名義開具發票,所以盡量選擇線上交易更為保障,當然也接受現金交易。
7行業在過渡期 可使用合拚電子發票
吳鎮羽指出,根據電子發票指南,7個行業不被允許合拚電子發票,分別是汽車銷售、航空業、奢侈品與首飾、建築業、建築材料批發商和零售商、有執照的博彩和賭博,以及付款給代理商/經銷商/分銷商。
他說,電子發票的實施分為4個階段,每階段有長達半年的過渡放寬期,在這期間,這7個行業可以進行合拚電子發票,但放寬期結束後需恢複單一電子發票。
“至於其他行業,則沒有上述的限製,可以采用合拚或單一電子發票。”
針對學員詢問,合拚的電子發票應以誰的名義開立,吳鎮羽說,可以以“大眾”的名義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