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羅交怡24日訊)一名大馬海事執法機構官員因涉嫌在2年前傷害一名女子,今日在浮羅交怡地庭面控。
被告為39歲的夏士拉加敏,他在通譯員宣讀控狀後,否認有罪並要求審訊。
根據指控,被告於2023年10月10日下午3時13分,在浮羅交怡珍南海灘丹絨瑪麗的一間房屋內,故意傷害一名 40 歲的女子。

因此,他被控違反刑事法典第324(持械致傷他人)條文,若罪名成立,可被判處最長1年監禁,或最高2000 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為阿奇裏馬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為拉惹德萬。
阿奇裏馬要求法庭對被告設定5000令吉保釋金,並禁止他接觸或聯係受害人。然而,拉惹德萬認為檢方的請求不合理,因為被告仍是現職政府官員,並不會逃避責任。
最終,法官阿蘭蘇曼批準被告以1000 令吉保釋,附加條件不得騷擾丶接近或聯係受害人。
此案定於5月18日過堂,以進行文件移交程序。
根據媒體曾報道,一名40歲女子於今年1月因輕信甜言蜜語導致受騙,不僅損失超過30萬令吉,還遭到前男友毆打致傷。
該名單親母親被男子毆打導致頸部丶腿部受傷,並在眼部留下瘀傷,經曆了嚴重的心理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