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5日讯)槟州关税局起获不符合警方和内政部进口准绳的各类烟花爆竹,涉及逃税额59万9189令吉63仙,并扣查一名60多岁的华裔男子助查。
视频:黄意婷
上述烟花爆竹是装在7个货柜,共1332箱重达2万8780公斤,市值36万767令吉50仙。相信该批烟花爆竹进口旨在供应来临的开斋节市场。

槟州关税局局长罗哈依扎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该局执法组于本月11日至12日,在北赖一间仓库,截获上述货柜。
他说,进口商在申报进口产品是烟花爆竹,并有缴付税额,但被起获的烟花爆竹并未符合内政部和警方的进口准绳。

“有关烟花爆竹都是从雪州巴生港口入境我国,根据2023年海关(禁止进口)令的规定,烟花及爆竹被归类为违禁品,而其入口将需要进口准证。”
此案在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下调查;一旦罪成,将面对罚款最少10倍货物价值的款额或1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丶最高20倍货物价值的款额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被监禁6个月至5年,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踊跃举报,协助该局打击涉及香烟丶私酒丶爆竹等走私活动,该局热线:1-800-88-8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