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5日訊)檳州關稅局起獲不符合警方和內政部進口準繩的各類煙花爆竹,涉及逃稅額59萬9189令吉63仙,並扣查一名60多歲的華裔男子助查。
視頻:黃意婷
上述煙花爆竹是裝在7個貨櫃,共1332箱重達2萬8780公斤,市值36萬767令吉50仙。相信該批煙花爆竹進口旨在供應來臨的開齋節市場。

檳州關稅局局長羅哈依紮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該局執法組於本月11日至12日,在北賴一間倉庫,截獲上述貨櫃。
他說,進口商在申報進口產品是煙花爆竹,並有繳付稅額,但被起獲的煙花爆竹並未符合內政部和警方的進口準繩。

“有關煙花爆竹都是從雪州巴生港口入境我國,根據2023年海關(禁止進口)令的規定,煙花及爆竹被歸類為違禁品,而其入口將需要進口準證。”
此案在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下調查;一旦罪成,將面對罰款最少10倍貨物價值的款額或1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丶最高20倍貨物價值的款額或5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被監禁6個月至5年,或兩者兼施。

他呼籲民眾踴躍舉報,協助該局打擊涉及香煙丶私酒丶爆竹等走私活動,該局熱線:1-800-88-8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