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6日訊)曾在2023年檳州選舉,代表國盟土團黨上陣峇眼惹瑪州議席但落選的王權仁,涉嫌未經彭亨州蘇丹授勳下,冒用有關勳銜,即在名片上印有該勳銜,今日被控上庭時不認罪。
王權仁(62歲)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
控狀指出,被告於2022年5月下午1時,在北海信達園某單位,被發現其名片上印有彭亨州蘇丹的勳銜,但他並未獲得相關勳銜,因此觸犯2017年彭亨州徽章、授勳與嘉獎(避免冒用)第3(1)條規,也可在第3(3)條規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於2萬5000令吉,或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少於1年或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拉菲益副檢察司建議法庭,讓被告以3萬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被告代表律師王敬文求情,指被告已婚有3名孩子,目前無業,但有從事慈善工作,為一名慈善機構主席。
他說,被告曾於去年提控同樣案件,但已DNAA(釋放但不代表無罪),加上被告一直給予警方合作,因此希望法庭能減輕被告的保釋金。
地庭法官諾艾查最終允許被告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將此案展至4月29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