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27日訊)兄弟被球炮炸傷案,吉打警方指出,案件中的7歲男童在事故後一周,如今仍在兒科重症病房接受治療,而兄弟的30歲父親在數日前被逮捕助查,但已在錄供後,同日獲釋。

吉打總警長拿督菲索爾今日發表文告指出,目前,警方正在完成調查報告,並將在近日內將報告交予副檢察司,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根據調查,有關事故是在19日晚上8時15分在瓜拉尼浪甘榜峇汝發生,傷者是7歲和4歲的兄弟,事發時正在家前玩從同村朋友獲得的球炮。
他說,根據調查,傷者的母親是在屋外傳出爆炸聲後,才察覺發生意外,而兄弟的父親則被指當時並不在家。
“在事故後,2個兄弟都受傷,但7歲男童傷勢更重,尤其是右手腕。”
他說,警方在本月24日逮捕兄弟的父親後,同日錄口供後,後者就在警方的擔保下獲釋。
他說,警方將援引1958年腐蝕性物品丶爆炸物和危險武器法令第8條文和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展開調查。
“在擁有爆炸物罪名下罪成,被告將被判監禁不少過5年或不多過10年監禁,至於放任孩子處在可能導致危險的情況下的罪名,則將面對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他說,7歲男童仍在兒童重症病房治療,4歲男童則已經獲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