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7日訊)汽車保險跑腿趁火打劫,偷走車禍傷者的手機,他在被捕後被控上庭。
根據檳州警方刑事罪案調查組面書帖文,一名本地婦女日前騎摩哆經過敦林蒼佑醫生大道(靠近峇六拜路段)時,不幸發生車禍受傷。
當時受傷的婦女請求一名為本地男子的車險跑腿,從其手提袋內取出手機,代為暫時保管。

當傷者準備坐上救護車,被送往檳城中央醫院治療前,該跑腿稱會將手提袋交回給傷者。
不料當傷者取回手提袋時,驚覺其手機並不包包內。

警方接獲事主投報後,展開調查工作,並逮捕嫌犯歸案。
該名涉案嫌犯於昨日被扣押上浮羅山背法庭,在刑事法典379(偷竊)條文下被控。
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該帖文內容,並沒闡明被告在庭上面控時,是否有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