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日訊)檳州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方美錸指出,我國的建築法規雖未強製要求具備防震設計,但經過緬甸大地震、泰國因震感導致建築物坍塌事件,令政府重新檢討建築規範。
他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他將在接下來的會議,與檳島及威省市政廳、公共工程局、工程師、建築師、開發商、消拯局等,將此課題列入會議討論範圍。
“討論範圍包括研究是否有必要調整現有建築條例或相關指南,以確保新建築物結構設計具備抗震功能,保障民眾安全和建築穩定性。”

他透露,在2019年,馬來西亞工程師協會(IEM)曾提出建築物防震方針。他認同建築物防震課題,是基於防範及未雨綢繆的探討。
盡管目前尚無強製性規定所有建築需配備防震設計,但他指此次突發的地震事件,促使各政府機構、地方政府、相關單位,更慎重審視防震措施。
緬甸於3月28日發生高達8.2級大地震,該地震也影響泰國曼穀導致建築物坍塌,其他鄰國包括我國也受到震感影響。
3月30日,沙巴昆達山下午3時許也發生2.1級的微震;而地質學家在20年前,即2004年南亞大海嘯之後,推論我國已並非“零地震”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