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2日訊)一家油站公司因操作未獲合法認證的空氣壓縮機,潛在安全隱患被控上北海法庭並認罪,被判罰款2萬2000令吉。
檳州職業安全與衛生局發文告指出,該公司於本周四被控時,承認違反1994年職業安全與健康法令第27D(1)條文,即在未獲得當局發出的有效合格證書(CF)情況下,操作機械設備。
一旦罪成,將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該局是在峇都交灣一間油站檢查時揭發,有關機器相信在2024年開始運作至今,未能獲得當局的合格證書。
該機器是一台屬於Air Tank類型的壓縮機,沒有合格證書認證下操作,已屬違反當局安全法令。
該公司代表在無律師代表下,在庭上承認罪狀。
此案法官為諾阿紮丶主控官為娜迪雅丶案件調查官為拉文德蘭。
當局希望這起案件能作為全國雇主和勞工的警惕,並嚴格遵守勞工安全法令,保障員工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