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尽管我们不满意赔偿金,但不搬走也不行,我们是被迫向强权低头!”
针对中峇东20户因不满赔偿金额拒绝搬迁,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强调,州政府根据1960年征地法令第3(1)(A),征用中峇东13个地段,也依据产业估价及服务局(JPPH)的估价给予赔偿金。
所有利益相关者受促最迟在4月15日,腾空本身的建筑物或土地,确保泛槟岛大道2A高速公路计划能顺利展开。


而今日就是搬迁最后期限,本报记者今早到峇东住宅区查看,并没发现有执法员到场强行“逼迁”或拆除屋子。
据所见,涉及被征地需搬迁的屋子,有一半以上已搬家清空,有些甚至已进行拆屋工作,但仍有数户人家仍在进行搬家收拾工作,还没真正“搬家”。

不愿具名的居民(65岁)指出,受影响的住户都已准备搬迁事宜,毕竟他们普通百姓是斗不过强权的。
他说,尽管大家都不满意赔偿金,但他们不是流氓,若强行对抗,要对抗到什么时候?

“虽然今日是腾空及搬迁期限,但我和家人还在收拾中,我们也担心执法员突然来拆屋,不过我们需要更多时间收拾。”
他说,他在峇东一带,找到一间屋子暂时租住,而政府有额外补贴每月2000令吉,但租金补贴仅6个月期限,之后就没有了。

他强调,上月11日他们居民才接获通知信函,要求他们腾空建筑物或土地,这真的难以接受,这么短时间内,他们怎样购买新房屋。
“上月24日接获通知,腾空土地期限延长至4月15日,但对于他们来说,时间仍不充足。”
不满没获同意下汇款赔偿金
居民们不满在没得到屋主的同意下,赔偿金就直接银行汇款,存入他们的账户。

该名65岁的男居民指出,去年11月尾他们居民出席听证会时,有人向他们拿银行帐号资料。不料12月27日,在没有通知和同意的情况下,他们收到了赔偿金,此举犹如逼使他们处于接受的境地,毫无选择权利。
“若要上诉就要闹上法庭,但我们普通百姓,根本没雄厚财力去聘请律师周旋到底,只能心痛接受逼迁事实。”

他说,他从1975年搬来这里居住至今,这里的屋子都是2000平方尺以上,若包括土地面积,则是7000平方尺。
他也说,早前他们曾多次致函给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地方政府发展部部长倪可敏、峇央峇鲁区国会议员沈志勤等等,但通通都石沉大海,没有任何下文。
仅获4万多赔偿 华妇哭了
由于所居住的屋子没有地契,仅获4万多令吉赔偿金,在峇东住了半世纪的华妇,无助地哭了。

3代人都住在峇东的华妇彭秀(68岁)受访时声泪俱下,她申诉本来10多名家庭成员居住的屋子,仅获4万多令吉赔偿,这笔钱根本买不到屋子。
“我这么老了,也申请不到政府组屋。”
她说,她与3名子女及4名孙子等,一家10多口同住一屋檐下,现在面对征地搬迁,他们一家人也必须“四分五裂”,一间公寓单位根本容纳不到10多人。

她说,她不懂原来屋子没有地契,但他们一直有缴付门牌税,也获得水电供应。难道槟岛市政厅会向非法建筑物收取门牌税吗?
彭秀说,4万多令吉的赔偿太少了,他们一家真的不懂何去何从。
根据槟首长办公室早前文告,没有地契的第三方利益相关者,即便他们的建筑建立在无地契土地(州政府地),也个别获得4万3500令吉特惠金。
居民痛斥征地犹如拆散家园
居民痛斥槟州政府征地,此举犹如强行拆散家园。

居民说,峇东当地的民宅,每间屋子约有2000平方尺或以上,几户家庭其乐融融住在一起,而今被迫搬离,一家人要各分东西。
住在峇东50多年的老妇李光玉(84岁)指出,她获得130多万令吉赔偿金,但他们一家要从大屋子搬去小屋子,根本不够住,赔偿金也不足以买回一间大屋子。

她说,之前他们是一家八口住在一起,其住家有5间房间,若搬去公寓单位,一般仅有3间房,哪里够住?家具杂物等也不够地方置放。
她强调,她不满意赔偿金,但也不能做什么,也无法反抗,只能无奈接受搬迁事实。

另名不愿具名的女居民则说,若他们要买屋子,向银行贷款也要等几个月,但州政府在短时间内作出赔偿后,就赶走他们,根本没给予充足时间,且发出通告若没在4月15日前腾空建筑物,就要受对付被罚款。
报导/摄影:陈紫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