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今日北馬 > 威省

巴冷刀

法庭

頭盔

持危險武器嚴重致傷他人

文 文 文

持刀和頭盔砍傷羅厘司機 6男不認罪

(北海16日訊)6名男子包括一對兄弟,分持嚴重致傷26歲羅厘司機,今天被控上庭,但他們否認有罪。

6名被告,分別是S.威馬拉(29歲)、M.魯賓尼申(26歲)、P.哥斯瓦拉(25歲)、N.威哥斯瓦南(26歲),以及一對兄弟S.蘭傑爾南(26歲)和斯利南(25歲),今天被警方押上面控。

6名男子包括一對兄弟,周三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網媒“Malaysia Gazette”圖)

根據控狀,上述被告被指於2025年4月6日,淩晨3時30分,在高淵福星園一間民宅,使用,蓄意造成一名26歲男子蒙受重傷,並可能帶來死亡。

被告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監禁,另加罰款或鞭刑。

6名被告在聆聽通譯員以淡米爾語念出控狀內容後,否認有罪。

主控官莫哈末禮法依爾副檢察司指出,該罪行屬於不可保釋範圍,但交由法官酌情處理,並建議若允許保釋,每人應繳交1萬令吉,並附加嚴厲條件。

被告代表律師S.尤瓦阿沙納則求情,指所有被告收入不高,且需負擔家庭開銷,希望法官減少保釋金至最低。

他指出,威馬拉是一名月入1200令吉的羅裏司機;魯賓尼申是倉庫協調員,月入1800令吉;哥斯瓦拉則需供養3名孩子和妻子,月入1700令吉;蘭傑爾南和斯利南均已婚,也需負擔妻兒開銷;威哥斯瓦南是月入1500令吉的羅裏司機,還需照顧一名殘疾弟弟。

法官諾阿紮最終裁定每名被告以8000令吉保外候審,附加條件是不得騷擾受害者及控方證人,每月須到鄰近警局報到,直至案件審結。

高興
高興
3
驚訝
驚訝
0
憤怒
憤怒
1
悲傷
悲傷
1
關懷
關懷
0

巴冷刀

法庭

頭盔

持危險武器嚴重致傷他人

相關文章

致傷外甥 腦肺出血 43歲男子被捕

商店街砍人案|準新郎與3男 控嚴重傷人罪 受害華男帶傷旁聽

員工發生職場意外 鋼鐵廠造紙廠 總罰18萬

男子95令吉圖賄警 法庭重判罰款5000

染色公司未遵守排汙標準 再控上庭 認罪罰2萬

承認偷車綁架5歲自閉童 勞工坐牢3年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
人气浏览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