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日前在乔治市闹区掠夺女游客手提袋的印裔青年,原来在保释期间再犯案,他今日被控抢劫不认罪,法庭允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25岁的被告泰恩斯阿鲁姆甘,于今早被警方扣押到乔治市地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4月17日下午4时50分,在乔治市江沙路路边,抢夺一个装有1000令吉、iPhone、护照的Longchamp手提袋,触犯刑事法典392(抢劫)条文。

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4年,及被罚款和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浮罗山背法庭也涉及一宗抢劫案,而被告在该案的保释期间再犯下抢劫罪行,且干案过程的视频在社媒广传,引起关注。
她建议法庭给予最高保释金及相关保释附加条件,以示严惩。
没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向法庭求情时说,他是一名冷气机技工,月薪1600令吉,且要照顾怀孕妻子及母亲,请求法官给予最低保释金。
最终法官祖莱达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候审。其他附带条件包括每月1日到邻近警局报到,保释期间不准骚扰受害者及证人,直到案件审结。
祖莱达也宣布,此桉展5月28日过堂,以提呈文件。
此案于本月17日下午4时许,在江沙路发生。当时一名40岁的外籍女子在路旁步行时,突遭一名从后而来的摩哆骑士掠夺手提袋,事后女子一度奋力尝试追摩哆但无果。警方在案发后不到24小时逮捕嫌犯,宣告破案。
嫌犯的干案过程被轿车行车记录器拍下,事后在社媒上广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