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2日訊)日前在喬治市鬧區掠奪女遊客手提袋的印裔青年,原來在保釋期間再犯案,他今日被控搶劫不認罪,法庭允準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25歲的被告泰恩斯阿魯姆甘,於今早被警方扣押到喬治市地庭面控。
根據控狀,被告於4月17日下午4時50分,在喬治市江沙路路邊,搶奪一個裝有1000令吉、iPhone、護照的Longchamp手提袋,觸犯刑事法典392(搶劫)條文。

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14年,及被罰款和鞭笞。
被告聆聽控狀後否認有罪,要求審訊。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浮羅山背法庭也涉及一宗搶劫案,而被告在該案的保釋期間再犯下搶劫罪行,且幹案過程的視頻在社媒廣傳,引起關注。
她建議法庭給予最高保釋金及相關保釋附加條件,以示嚴懲。
沒聘請代表律師的被告向法庭求情時說,他是一名冷氣機技工,月薪1600令吉,且要照顧懷孕妻子及母親,請求法官給予最低保釋金。
最終法官祖萊達允準被告以1萬令吉,及一名大馬籍擔保人,保外候審。其他附帶條件包括每月1日到鄰近警局報到,保釋期間不準騷擾受害者及證人,直到案件審結。
祖萊達也宣布,此桉展5月28日過堂,以提呈文件。
此案於本月17日下午4時許,在江沙路發生。當時一名40歲的外籍女子在路旁步行時,突遭一名從後而來的摩哆騎士掠奪手提袋,事後女子一度奮力嚐試追摩哆但無果。警方在案發後不到24小時逮捕嫌犯,宣告破案。
嫌犯的幹案過程被轎車行車記錄器拍下,事後在社媒上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