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4日訊)警方揭發在過去3個月內,5名遺失身分證的民眾為避免被罰款,竟報假案謊稱遇劫。
東北縣警區主任阿都羅紮今日發文告指出,該縣警區於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針對5起搶劫案投報開檔展開調查工作,結果發現皆是虛假投報,搶劫案根本沒發生。
他說,該5名報假案的民眾皆因個人疏忽,遺失身分證,但他們為避免遭國民登記局罰款,繼而報假案稱被搶劫。

他強調,警方嚴正看待此類為避免罰款,繼而報假案的不健康趨勢。
他勸告民眾勿報假案,否則將觸犯刑事法典182(蓄意報假案)條文。
涉案者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最高6個月,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