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6日讯)6名本地及外籍男女涉及网络诈骗活动,今早在大山脚推事庭面控,其中5人皆俯首认罪,每人被罚款8000令吉。
(视频:黄意婷)
被告为2女4男,其中一名是未成年少女,另5人认罪的被告,分别是詹丘联(男,译音,22岁)丶梁伟耀(男,译音,28岁)丶洪明福(男,译音,25岁)丶蕾雅西米卡卡达(女,柬埔寨籍 ,22岁)丶邓飞(男,中国籍,38岁)。

至於未成年少女,则在“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下获释,并将择日根据儿童法令重新提控。
根据控状,6名被告於2025年5月13日下午5时,在大山脚阿尔玛一间公寓,涉嫌共谋在社交媒体进行网络犯罪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20(欺骗)条文,并与刑事法典120B(刑事串谋)同读。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及最高10年,罚款和鞭笞。

根据警方调查,被告的手机和电脑含有网络诈骗的元素,即在全国各地寻找目标实施犯罪。
6名被告中,除了洪明福(译音)从事收银员工作,每月收入2300令吉外,其他4名被告均无业。
5名被告当庭俯首认罪,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被告代表律师阿纳斯和胡斯娜,以被告首次犯罪为由,因此求情减轻罚款。
推事莫哈末哈里则裁决,被告罚款8000令吉,罚款则须在今午3时30分内缴清,如若无法偿还罚款,将以监禁6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