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9日訊)一名網民在社交媒體面子書上留言,遭前首長林冠英起訴。
曾是檳城前進黨的黨員黃宗漢(38歲,任職餐飲業),日前在檳首長曹觀友面子書專頁上,針對製水課題留言,指“負責任的首長會確保做好所有工作,不像之前的經常展延大型工程”,而接獲林冠英的律師信。
他今日召開記者會時說,他是在本月8日收到林冠英律師西蒙穆拉裏的律師信,並於隔天與後者通話,當時對方指其當事人(林冠英)不希望將此事鬧上法庭。
“當時我以為能夠和平解決此事,因此按照對方要求寫了一封電郵,表明不知道有關言論會傷害到林冠英,若造成傷害願意道歉。”

他說,他卻在本月11日收到律師訊息,指和解條件,包括在面子書公開道歉、支付10萬令吉作為賠償,以及2萬令吉律師費。
“我無力承擔他們提出的數額,便求助法律援助中心,以了解案件法律程序,並提出能力所及的賠償金額,希望了結此事。“
他說,然而,律師回複指最終條件,要他在本身及林冠英面子書公開道歉,以及支付6萬令吉的賠償。
他相信林冠英誤解其留言的內容,希望對方可以無條件的撤銷案件。
阿逸布爹區州議員林冠英周一(19日)早在檳州議會參與會議時,受各報追訪此事,不願正面回應,而要記者通過簡訊將問題傳給他。
較後其中1名中文報記者作為代表,在早上10時54分,通過Whatsapp將問題發給林冠英,而記者在中午12時30分左右,在會議廳走廊遇到林冠英,再次提出問題時,他隻是微笑,還是沒有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