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槟州首长曹观友指出,去年IJM-ASPEN合资财团所提出的楣南工业园(BKIP2)559英亩土地的出价,在综合该财团提出的附加条件后,涉及所有潜在成本,实际淨益只剩大约5亿令吉,甚至比出售予UMECH建筑公司的价格6亿4600万令吉,来得少。
他说,IJM-ASPEN合资财团还在第一次公开招标中,提出5项令人“无法接受”的附加条件。
“被取消资格后,IJM-ASPEN合资财团保持沉默,是因为知道发生什么事,反观林冠英却仍充满兴趣。”


他指出,林冠英一直假设PDC取消是宗交易,是种亏损,之前还指责PDC管理不善、不负责任等。
“但一切只是假设,我希望这课题到此为止。”
他今早在州议会口头问答环节上,回答阿逸布爹区州议员林冠英提问时,这么说。林冠英询及,上述土地售予UMECH公司、第一次及第二次公开招标土地售价差异及原因,尤其是为何造成对PDC不利的结果。
林冠英指本身提问“无关兴趣”,此事攸关公共利益,希望首长回应提问,能否确保第二次公开招标底价,高于第一次。
曹观友指出,第二次公开招标的价格和有何公司竞标等细节,有待审核小组,汇报PDC董事会。
他也提及,之前在槟州发展机构(PDC)透过直颁合约,售地给UMECH建筑公司时,价格为每平方尺26令吉50仙。
“之后的公开招标中,IJM-ASPEN合资财团开出的价格8亿1800万令吉,则是每平方尺34令吉30仙。”
IJM-ASPEN提出5项附加条件
曹观友揭露,IJM-ASPEN合资财团在第一次公开招标中,提出5项令人“无法接受”的附加条件,包括:
(一)PDC须承担价值约1亿5000万令吉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以衔接其项目;
(二)转换为永久地契(涉及约1亿4400万令吉的土地溢价);
(三)要求保留峇都交湾内PDC山丘地段为采石场以供应项目所需(约2500万的机会成本);
(四) 对PDC所持其余约500英亩土地(即“森那美地段”)要求优先购买权;
(五) 对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及土地转名,不需征得PDC同意。
此外,他说,股权结构及土地所有权的控制权问题,关系到防止土地投机和转卖炒作(flipping),是不能妥协。
曹观友说,尽管第一次公开招标中,IJM-ASPEN合资财团所提出的出价比UMECH建筑公司高出每平方英尺7令吉6仙,但因其不符合9项主要条件中的5项,所以该投标,被取消资格,不能被考虑。
他解释,这是遵循良好施政所做的决定。
他解释,根据设定的主要条件,明确规定投标者,不得向PDC提出或施加任何额外条件。
“即使出价高于底价,也不能作为评标成功的唯一依据。”
要求股权更动或脱售有关土地 无须征求PDC同意
曹观友说,当初UMECH建筑公司在楣南工业园(BKIP2)559英亩土地交易,就是在没征求PDC同意下更动股权,州政府便直接取消交易。
他揶揄,在前车之鉴下,IJM-ASPEN合资财团却提出,要求在股权更动或脱售有关土地时,无须征求PDC同意的条件,无法被接受。
他说,第二次公开招标还在审核中,因此不方便透露价格,不过确定的是,有关售价会高于房产估价及服务局的价格,即每平方尺26令吉94仙。
他说,这次公开招标已改良相关条件,比之前两次的直颁合约及招标更具盈利性,因为出价更高、不附带额外条件,以及带来更大的战略发展利益。
曹观友说,新的公开招标,也让PDC在剩余楣南工业园的454.75英亩土地的开发上取得优势,其中包括由中标者,承担价值约2亿4000万令吉的主要基建工程(如桥樑建设)。
“未来无论PDC自建或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地,因已有基础设施支撑,都能以更高地价出售土地,实现更大利润。”
提出PDC与森那美对薄公堂案例
曹观友指出,IJM-ASPEN合资财团,早前在竞标时提出,要对PDC剩馀的500英亩土地,拥有优先购买权,或会让州政府重蹈“森那美土地争议”的窘境,因此被取消资格。
他说,当年的森那美土地交易中,就存在优先购买权条件,最后造成PDC须与森那美对薄公堂。
“若我们把土地(以上述条件)卖给IJM-ASPEN合资财团,就等同PDC冻结本身自由发展剩馀土地的权利。”
“因为有此条件,PDC在峇都交湾宜家旁土地发展上,至今面对诸多挑战。”
曹观友也在恭贺州法律顾问,成功为州政府打赢与森那美土地案,为州政府取回逾500英亩土地。
他也回应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一旦再招标失败,还是可再次招标。
“PDC也可选择自行发展,只是到时或要承担很高开支,必须自行开发道路基设和其他。”
他说,毕竟在第二次招标中,投标方是必须负起开发基设责任,一旦有人成功得标,PDC未来在发展周边土地时,便能省下开发基设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