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0日讯)两名华裔男子涉嫌以棒球木棍打伤一名关税局官员,今日他们被控上北海法庭时不认罪,获允准各以70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网媒“MalaysiaGazette”报导,被告黄国华(译音,42岁,榴梿小贩)与洪志光(译音,37岁,油漆工友),被控在今年5月8日上午6时45分,在北海北岸箱运码头(NBCT)泊车场,以棒球木棍致伤一名53岁男子。
为此他们抵触了刑事法典326条文(持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另可加罚款或鞭刑。

主控官拉菲伊副检察司建议法庭给予两被告各1万令吉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个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被告代表律师尤吉斯瓦仁要求法庭能够减轻保释金数额,首被告黄国华每月收入有2500令吉,已离婚需抚养一名独生子;次被告洪志光则每月收入有2200令吉,需负担两名孩子的生活费。
承审地庭法官诺雅占最终批准两被告各以7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案展7月1日过堂。